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建察 [2003]2 号文件,关于印发《建设厅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系统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厅长为组长,根据职责分工,对分管业务政务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是本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纪检组组长(兼),办公室成员由厅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信息中心、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定,了解和掌握各处室(单位)实施政务公开的情况,总结推广政务公开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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