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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全部科目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 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 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 工程造价及相近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2000年(含2000年)以前,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6. 对于取得由天津大学在我区主办的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大专证书的,以及人事厅举办的工程造价大专专业证书班并获得学历证书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的,准予报名。
二.部分科目免试的条件:
对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文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 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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