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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西部大开发
新疆工程抗震防灾事业发展思路
一、新疆的地震趋势和抗震防灾工作发展的基础
(一)新疆的地震趋势
新疆位于欧亚板块的中部,东距太平洋板块数千公里,南部与青藏高原相毗邻,印度板块和欧亚板块在青藏高原的南部交汇,构成世界上典型的内陆壳碰撞带,致使新疆成为新构造活动强烈的典型大陆地震区。
从1985年我区乌恰7.3级地震发生,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本世纪第五个地震活跃期,在我国大陆已发生8次7级以上地震,在我国西部邻区和东南海区先后发生10多次7级以上大震,进一步构成了我国大陆地震活动增强的势态。
新疆的天山南北地震带,十几年来一直被列为全国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乌恰-喀什地区被列为地震危险区。十几年来,新疆包括边境地区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约60次,其中6级以上破坏性地震15次,其造成人员伤亡数百人,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据专家预测,2003年前新疆地震活动处于活跃时期,估计未来几年内(至2003年)新疆是我国地震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有发生较强地震危险的可能。
(二)抗震防灾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区抗震防灾工作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地政府的支持下,经各部门和各级抗震部门的通力合作,已经完成工程抗震加固700万平方米,投入资金达2.3亿元。
重点地震监视区、大中城市及主要行业的生命线系统的工程加固基本完成。
乌鲁木齐市、阿图什市、奎屯市的抗震设防区划已开始实施,石河子市等16个城市和56个县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均已完成,列入重点的抗震城镇已进入实施阶段。
生产建设兵团、石油、石化、钢铁、铁路、邮电、电力、有色、民航、煤炭、公路等系统的抗震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大型和地州的中小企业已有102家编制了抗震防灾规划。
抗震防灾演习,在大城市--乌鲁木齐,小城市-阿克苏、乌苏,工矿区--独山子,大型企业--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等进行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演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建筑基础隔震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取得较大的成绩,建成隔震建筑60多栋,建筑面积达25万平方米。开发研究的八度区超限多层砖墙与钢筋混凝土墙组合结构房屋在乌鲁木齐地区已试点推广36万多平方米。
村镇工程建设的抗震已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编制并下发了工程抗震图集和农房抗震图集,以加强村镇抗震防灾工作,增强农房的抗震防灾能力。
(三)工程抗震防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防震减灾法》虽然已颁布实施,但是地方配套法规远远落后于其它省区。致使抗震防灾工作处于无章可循和有法不依并存的局面。
2.抗震防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责任。在过去几年中虽然各级政府对地方的抗震防灾经费投入给予了支持,但投入的资金与严峻的地震形势需要仍有很大的差距,据1999年的统计,我区有2000多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不满足抗震设防的要求,这对实现抗震防灾的目标产生了重大影响。
3.抗震防灾意识不够强、重视不够,对于《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不够严格。使一些工程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
4. 村镇的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刚刚起步,由于我区农村地域广,且农房量大面广,建房的主体又是农户,缺乏管理人员和技术手段。
5. 由于抗震机构先天不足,后天缺乏营养,致使一些地区抗震机构、抗震办工作人员、经费不落实,抗震工作实际上是处于来文件转发,具体工作无人去做的状态,影响了抗震工作顺利的开展。
6.抗震设防审查工作,由于法规依据不明确,还存在一些制约此项工作开展因素,使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没有全面开展。
二、抗震防灾工作方针和发展方向
(一)发展方针
坚持减灾工作与经济建设一起抓,以预防为主,依靠法制和科技,大力加强抗震防灾工作,提高城镇的综合抗震能力。
(二)发展方向
根据我区的地震活动和未来5--10年的地震危险区的预测以及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抗震防灾工作的发展方向即主要任务是:
1、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提高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的抗震能力,既是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表现,也是我们各级抗办的中心任务。各级抗办一定要加大对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力度,确保新建工程的设防质量。
2、进一步做好现有工程的抗震加固
党中央、国务院对抗震加固非常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了《防震减灾法》,我们要抓好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消除工程结构不安全隐患,提高现有工程的抗震能力。
3、 积极稳妥的推广抗震新技术新材料
提高工程的抗震能力最终还是要靠科技进步,做好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与经验交流工作。
4、大力开展村镇抗震设防工作
随着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尤其是小城镇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做好村镇建设的抗震设防工作就显得愈加重要,切实加强村镇建设抗震设防工作,提高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增强农村房屋抗震能力。
5、加快抗震设防管理的配套法规、规章的建设
建立与《防震减灾法》、《建筑法》、《城市规划法》配套的法规规章,是贯彻实施"三法"的重要内容。依据"三法"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抗震设防的法规。
三、实施措施与政策取向
(一)认真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加强法制建设,是使抗震管理工作有序、协调、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又是贯彻抗震防灾的根本。没有完善的地方规章,就不易把《防震减灾法》落到实处,也不可能真正达到依法管理。因此,只有按照依法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地方规章,才能有效的保证抗震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加强城镇建筑加层、改造工程抗震管理和加强村镇抗震防灾工作,维护原有建筑的安全性和抗震能力,增强农房和工程设施的抗震防灾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将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加层改造抗震防灾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农村抗震防灾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起保障抗震工作稳步发展的法规体系。同时,还要加强抗震执法队伍的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严于执法、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使抗震管理抗震真正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二)建立和完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制度,加强抗震设防审查或抽查工作。
工程抗震管理工作的重点已由抗震加固转移到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上来,各级抗办要加大管理力度,对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实施全面、有效的管理。抓住设计质量是保障工程抗震能力的前提条件,施工质量是工程抗震能力的保证条件,这两条线,既要把好设计关,又要把好施工关。认真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抽查工作,建立和完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制度,重点审查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工程结构和基础质量的安全性。施工阶段的抗震管理,主要是抗震办与质量监督部门密切配合,共同进行抗震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抗震设防质量。
(三)做好抗震防灾规划和抗震设防区划的实施
抗震设防区划和抗震防灾规划是城市和县城开展抗震防灾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之一,对城市、县镇建设规划中的土地利用规划起着重要的作用。抗震设防区划已经批准的城市和抗震防灾规划已经修编的县城,要认真进行实施,经常性的进行监督和检查,真正发挥规划的作用,提高城市和村镇的综合抗震能力,达到抗御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目的。
(四)积极推进抗震设防的科技进步
加强抗震技术应用、推广的研究,继续抓好多层砖混房屋超高、超层的管理。由于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是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在推广过程中本着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认真按照部抗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报批和加强应用管理,以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积极努力多种渠道加大抗震加固的投入
抗震加固经费继续执行国务院批准的自治区财政,地(州)、市财政,企业等渠道筹措的办法。同时,工程抗震加固按照工程的产权关系,建立产权所有者承担抗震加固责任制度,谁的房产谁负责加固,并鼓励集体、个人投资搞加固。
(六)大力开展村镇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
为有效地指导村镇居民在建房中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中严格把关,从业务上加强技术指导,落实村镇建设抗震防灾措施,不断提高我区村镇抗震防灾能力。
(七)加强对抗震设防、抗震加固的设计、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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