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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按新资质标准就位工作,加快申报进度,经研究,决定采取分级、分批的办法进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原一、二级建筑业施工企业,按照新资质标准拟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必须在今年12月底之前将资质申请资料报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二、原二、三级建筑业施工企业,按照新资质标准拟申请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必须在2002年1月底之前将资质申请资料报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三、原三级建筑业施工企业,按照新资质标准拟申请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必须在2002年2月底之前将资质申请资料报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四、原四级及四级以下的建筑业施工企业,按照新资质标准拟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以及新成立的专业承包企业,
必须在2002年3月底之前将资质申请资料报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五、按照新资质标准申请劳务分包资质的,其资质可随时办理, 但申请单位最晚须在2002年4月底之前将资质申请资料报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六、以上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就位企业,以及新成立的专业承包企业,如果项目经理人数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按照缺一补二的原则,立即由企业选派人员参加项目经理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持项目经理岗位培训合格证方可申报。
项目经理岗位培训由我厅组织实施,各地接此通知后即可按附表要求组织企业报名,并于2002年元月10日前统一将培训人员名单报我厅教育培训中心
(电话: 0991--2832135 2324340)。
为确保我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实施,根据上述时间安排,尽快做好企业资质初审工作,并及时上报。否则,过时不再受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项目经理岗位培训报名表
地州市建设主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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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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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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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就位企业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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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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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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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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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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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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