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自治区建设厅 政策法规 建设科技 标准定额 建筑管理 城市规划 城市建设 村镇建设
住宅与房地产 建设教育 勘察设计 协会学会 行业动态 统计资料 建设项目库 建设论坛


施工企业
企业资质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
项目经理

友 情 链 接
联合国人居中心
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
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建设事业IC卡应用
中国建设之窗
城市数字化工程
中国水工业网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
政府上网工程


 
关于200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新建注[2001]0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县(市)建设局(处、建委)、人事局(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集团公司、中央驻疆单位建设、人事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办发[2001]92号)文件规定,现将200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 全部科目报名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任职满3年;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任职满3年;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报名
1、根据建设厅、人事厅分工,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的程序及方法
  ①本人申请,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附表一)一份,《人事考试报名表》(附表二,在当地人事考试部门领取,不能复印)2份,提供相应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盖章)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②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等所属单位报各自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初审,初审合格由主管部门负责填写《汇总表》(附表三),并于2002年2月20日前报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进行终审。终审合格,由建筑管理处在《人事考试报名表》资审一栏内签署意见后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③各地、州、市、县(市)所属单位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合格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人事考试报名表》资审一栏内签署意见,考生即可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当地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填写《汇总表》(附表三),并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及学历,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资格审查费于2002年2月20日前报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进行终审。若有个别同志初审通过,但在终审时不合格则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退还报名所交的费用。
  ④已参加过考试未通过续考的人员不再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附表一),只填写《人事考试报名表》和《汇总表》,自治区各单位报建设厅建筑管理处核实签署意见后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各地、州、市、县(市)所属单位报当地建设行政部门核实签署意见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并将《汇总表》及费用于2002年2月20日前报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审核;
  ⑤各单位在填写《汇总表》时请将考全科,考部分科目,初考,续考人员分类造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各报考人员的单位及初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时上报,因材料不完整,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或逾期未报责任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3、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方法
  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考试报名程序及方法按照新人考函字[2001]52号文"关于200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规定办理。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定于2002年5月11日、12日举行,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5月11日上午:9:00-11:00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 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2日上午:9:00-11:00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8:00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
四、收费标准
  资格审查费每人80.00元,上报材料时一并交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五、考前培训辅导及教材征订
1、考前辅导,聘请建设部指定院校的专职教师授课,参加辅导者请于2002年2月底前将辅导班摸底表(附表四)寄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需要教材者请将订单(附表四)于2002年2月底前寄建设厅建筑管理处,3月上旬领书时交款,无订单者,不保证供书。
3、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联系地址:
  乌市中山路45号,邮编:830002; 联系人:修铁民; 联系电话:2832596
附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附表二:人事考试报名表
附表三:200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审汇总表
附表四:考前辅导及教材预订登记表


                                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
                                   二○○二年一月七日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
承办:新疆建设信息中心
宏昊空间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
建议在800*600以上模式浏览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