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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今天,召开这个专题座谈会的目的就是:研究确定新形势下自治区城市规划工作的思路和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明确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强化规划管理,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指导和组织作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保证城市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提高城市品位和环境质量,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各级政府陆续开展了城市规划编制工作,自治区组织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天山北坡经济带城镇体系规划》等多项区域规划,各地州也都组织了地州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设市城市和全部县城完成了对八十年代编制的第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详细规划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城市规划的法制建设逐步加强,先后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法》、《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分级审批办法》等一批管理规章和办法。各地、州、市和部分县(市)结合本地实际,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具体规定。这些基础性工作的开展,对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指导城市建设,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城市规划工作的加强,我区城市面貌有了明显变化,城市综合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设市城市由8个增加到19个,城市化水平由1980年的22.1%提高到现在的33%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9.71平方米。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36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9.05%,城市人均道路面积10.2平方米。城市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一大批供水、排水、道路、集中供热、燃气、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成使用,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明显增强,为全区投资环境的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但我们还应该看到,在我区的城市规划与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地方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不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二是旧城区超强度开发,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中心区人口与建筑过度密集,交通拥挤,缺少绿地,造成环境污染,居住质量下降。三是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的关系处理不当,致使一些历史文化街区、建筑和自然景观遭到破坏。四是一些城市领导工作作风不实,在城市建设中互相攀比,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使得许多城市的建设缺乏整体意识,布局凌乱,建筑风格雷同,城市特色不突出。这些现象是严重违反了城市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的结果,不仅影响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也直接影响了党群关系和政府的形象。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城市规划工作上讲:一是不少地方领导干部对城市规划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城市规划意识不强,对规划工作重视不够,对存在的问题缺乏研究;二是由于法制意识不强,执行规划的随意性大,加之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削弱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是城市规划投入严重不足,专业力量薄弱,规划编制滞后,质量不高,不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建设的健康发展,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通过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建立健全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以解决。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工作,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加快城市建设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城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城镇化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目前我区19个设市城市,容纳了全疆约37%的人口,创造了近80%的工业产值和近60%的GDP,自治区地方财政收入的近65%来自这些城市。这说明,城市在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在本世纪中叶我们要实现与东部同步进入现代化的目标,城市经济的带动和主导作用将会越来越突出。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快城镇发展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不仅如此,城市还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对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产生着重大影响。因而,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是事关社会主义建设全局的大事。作好城市工作,首先要从抓好城市规划做起,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是推进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建设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城市人民政府指导和调控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对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最近江泽民总书记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千方百计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是广大市民的利益和愿望所在。要按照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历史,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在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努力使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浑然一体、交相辉映。江总书记的讲话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工作指明了方向。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已将城市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把城市规划作为自治区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江总书记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从促进自治区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全局出发,加强对城市和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工作,切实加强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建设跟着规划走"的城市建设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紧解决城市规划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同志务必要认识到,城市规划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责,必须高度重视,把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把握。作为地、州、市、县的主要领导和规划建设部门的负责人,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树立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全局意识,积极适应时代的要求,锐意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城市规划工作新局面。
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城市规划工作的领导,要把城市规划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是抓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市长、县长的职责是规划、建设和管理好城市,是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特别是市、县的一把手,要对城市规划负总责,务必把城市规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城市规划中的矛盾和问题,地、州的主要领导要深入研究所属县市城镇协调发展的问题。各级领导要带头支持规划管理,做执行城市规划的模范。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今后城市政府的工作重心,要从抓具体的经济项目转到城市的规划建设上来。我们的城市领导,必须加强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既要向理论学习,更要向实践学习,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增强科学建设管理城市的能力,为加快我区城镇化建设步伐做出贡献。
二、明确思路,突出重点,转变城市规划观念,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根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城市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贯彻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观念,依法行政,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自治区城市发展需要的规划管理体制,切实发挥城市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江总书记在今年3月7日听取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工作情况汇报时明确指示:目前作好城市规划工作的关键问题,一是在城市建设中要珍惜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不能不切实际,贪大求洋,以免既成事实,遗恨万年。二是要端正城市领导规划建设城市的指导思想,增强规划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规划知识培训;三是要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典型案例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要做好我区的城市规划工作,必须重点研究和解决我区城市和环境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江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明确城市规划工作思路,突出重点,认真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城市规划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端正城市建设指导思想,要把保护资源与公共利益放在突出位置,防止城市建设大发展中的短期行为。城市建设必须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国策,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提高利用效率。要通过城市规划,对各部门、各行业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进行协调,使它们在满足公共利益需要的基础上,有序进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增强市场意识,积极更新规划观念,改进规划管理方式。当前,城市建设的投资主体已经呈现多元化的格局,非政府部门的投资意向已经成为城市规划实施的重要经济要素,政府的投资也正在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如果对市场因素考虑不足,就可能使规划方案缺乏实施动力,或者落后于经济发展实际,不得不频繁变更。城市规划要做到既能保护公共利益,又能适应市场需求,就必须根据不同的目标特点,区别对待。保证资源共享和有效配置、维护公共利益和生态环境的规划内容,应当确定强制性指标,将一切在城市中从事城市开发建设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追求各自利益的行为,限定在城市公共利益所允许的范围内,从整体上保证城市发展环境的稳定性和城市经济开发政策的连续性。
(二)城市规划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围绕西部大开发来开展。要从实际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编制规划,规划要有科学的超前性,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科学预测城市的远景发展,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和开发程序。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给我区的各项建设事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新疆的城市建设如何定位,是我们必须研究的问题。城市规划的编制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按照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适度超前,重点抓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的规划建设,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改善投资环境,发挥城市规划建设在经济建设和西部大开发中的载体作用。在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目标,以及进行各项具体建设的安排时,要充分考虑今后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科学预测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的增长。要认真研究规划的各项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系,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正确处理近、远期建设的关系。
(三)高度重视城镇化发展战略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区域城镇发展布局。当前,自治区正在积极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城乡人口结构会随之变化与调整,并综合体现在区域城镇化进程上。因此,在规划思路上,要以协调城镇空间发展为重点,大力推进城镇化水平。我区的城镇体系发展要按照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优化特大城市综合功能,加快培育大中城市,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的方针进行。优化特大城市综合功能就是要强化乌鲁木齐在全疆经济发展中的中心作用,强化乌鲁木齐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乌鲁木齐加快发展,充分发挥首府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和对外开放"窗口"作用,实现其成为现代化国际商贸城的目标。加快培育大中城市就是要强化大中城市在一定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纽带作用,选择区位、资源及投资环境具有优势的城市,加快其经济发展,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建设水平,增强其吸引力和辐射功能,使他们能够成为跨行政区域的中心城市。北疆要发挥城镇的集聚效应,走城乡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南疆要强化中心城市功能,走点轴开发的城镇化道路。建立多网络、多中心、多等级、多职能的城镇分布新格局。就目前情况来看,近期,新疆城市发展重点是以乌鲁木齐市为核心,以吐-乌-大高等级公路、乌-奎高速公路和北疆铁路为发展轴的天山北坡城镇密集地带,重点培育库尔勒、石河子、克拉玛依、奎(屯市)-独(山子区)-乌(苏市)、喀什、伊宁、阿克苏、哈密等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或城市区域。与此同时,还要积极发展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城镇,要进一步增强小城镇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重点扶持发展条件比较好的中心镇、主要交通沿线小城镇以及口岸城镇等一批小城镇,使他们成为区域大中城市与农村联系的桥梁,承担起与大中城市产业配套协调,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职责。各城市都应该找准自己在自治区城镇体系总体框架中的位置,根据各自的区位优势、城市特色和现有的基础,确定发展目标。
(四)全面协调各方面关系。科学的城市规划应当是全面协调、系统均衡的规划。城市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因此,要加强各类规划的相互协调和衔接。有关部门和城市的各级、各单位要相互理解,通力合作,各有关行业的专业规划应当与城市规划相互衔接和协调,并纳入城市规划。各项区域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在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进行;编制城市各项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坚持下一个层次的规划以上一层次的规划为依据,不同层次的规划相互反馈,相互补充和完善,加强规划的系统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要处理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远期与近期、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区域内的各种资源利用都要服从城市规划。
(五)要通过科学的城市规划精心塑造各具特色的城市形象。一个城市一定要有特色,特色是一个城市的生命力,是城市的魅力所在。没有特色的城市就没有活力,就不可能有吸引力。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在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过程中,要根据本城市的功能和特点,开展城市设计,把民族传统、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精心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我区城市风格雷同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忽视了对城市特点的研究,对现代化的认识也存在偏差,片面认为大高楼、大广场、宽马路就是城市现代化的标志。实际上,不切实际的城市建设恰恰会对城市风貌造成破坏。要体现城市特色,做到城市建筑、自然、环境、人文的和谐统一,搞好城市设计是关键环节。城市特色的塑造既要有鲜明的风格,又要有深刻的内涵。各市、县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城市规划和设计上,要舍得花功夫、用气力,可以走出去看,学习借鉴,也可以请区内外高水平的城市规划和设计专家帮助搞,努力挖掘和塑造鲜明的城市特色,抓好城市形象的设计和建设工作。总的原则,就是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我们既要向先进城市学习,但又不要拘泥于别人的模式,要注意采彼之长,补己之短,把别人的长处融汇于我们的个性之中。注重城市设计,塑造城市形象工作,已引起我区一些城市政府的重视,如库尔勒市孔雀河风景旅游带和克拉玛依市穿城河景观带、城市中心广场、文化一条街的城市设计已付诸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乌鲁木齐市政府最近将全市的3个主要地段的城市设计向全国进行招标;伊宁市、奎屯市也邀请区内外专家对城市的重要地段和主要街道的景观进行了规划设计,这些做法值得肯定。应该指出的是,塑造城市形象还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保护好自然遗产和历史文化遗产。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的保护,自治区已拟定了《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条例》,现已提交自治区人大审议。目前我区只有喀什市一家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这是很不够的,我区还有许多独具特色的街区、建筑需要保护。各地要积极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区、优秀建筑的调查、研究和保护工作,积极申报和确定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历史文化名城及街区,确定一批优秀历史建筑,进行重点保护,避免其在旧城改造中遭到破坏。塑造城市形象,体现城市特色,需要一个文化的积累和发展过程,是长期的、逐步完善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急功近利,要尊重科学规律,逐步实施。
(六)要转变观念、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城市规划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将经营城市的理念融入城市规划的整个过程,规划、建设、施工等阶段均要体现经营城市的思路,要认真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作好规划、盘活土地、经营好我们的城市,走出一条以市场化推进城镇化的新路子。城镇化是人、财、物的聚集过程,其中的难点是资金的聚集,要解决这一难题,最根本的是以市场运作的机制经营城市。一是要转变观念,把城市的各种资源作为资本要素,以市场运作的方式经营城市资产。二是要盘活资产。将城市拥有的土地、设施、环境及其他资源资本化,全面推向市场。特别是要经营好城市土地,依法清理土地,适量储备土地,由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使土地成为最具增值潜力的国有资产。三是要放宽政策。允许更多投资者进入城市的各类设施建设和经营。当前尤其要以市场运作的机制,在实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面向国际融资和利用外资、实行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及面向市场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等方面取得突破,多渠道筹措城市建设资金。要有效发挥企事业单位和市场机制在实现规划中的作用,在规划的实现上,政府不可能包揽一切,要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注意发挥市场机制,特别是级差地租的作用,以实现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不断优化。
(七)要抓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我区是一个生态系统十分脆弱的地域,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关系到我区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城市产业集中、人口集中、机动车集中,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保护和改善环境是城市规划的一项基本任务。城市规划要树立战略眼光,要有忧患意识,城市的规模、功能,布局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市区内污染严重的项目要关停或迁移;要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和建设,要按照园林城市的要求进行规划和绿化。要增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要把解决好水体污染和生活生产垃圾的处理问题纳入城市规划,放在重要位置。要注重保护水资源和土地资源,依据水资源短缺的实际考虑对城市产业结构布局和规模进行控制。
三、依法实施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根本保证在于依法实施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管理涉及到千家万户、方方面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目前规划管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不少城市只有总体规划,没有或很少有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各地要把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指令性任务,高度重视详细规划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工作。对各地规划编制情况,建设厅要定期进行督察。
要保证城市建设有序合理的进行,不仅要编制一个好的规划,更重要的是要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如果规划制定出来了,却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规划的目的就无法达到。违法建设普遍存在,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得不到保障。主要原因是规划管理、规划实施力度不强,一些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缺乏法制观念,甚至迁就单位利益、开发商利益,不按规划办事,随意更改规划。为此,各地要严格实施已批准的城市规划,不得擅自修改规划,确需修改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对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绿地率、开发强度等强制性规定内容要强制执行。要把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对于没有规划或不按规划批准建设的,将视为严重违法行为。要坚决杜绝建设牵着规划走,随意拆建、盲目开发的现象。要通过建立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管理执法监督制度,形成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来强化城市规划实施的督察工作。自治区建设厅、监察厅要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破坏环境、铺张浪费和弄虚作假的要公开曝光,并提请各级人大进行监督。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执行的严肃性。城市规划关系着城市的发展和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长远发展考虑,逐步增加对规划的投入,规划部门也要想方设法节约开支,有关部门要在政策上给以积极支持。
要坚持规划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积极推进城市规划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在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上一定要尊重专家意见,领导干部不一定非要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的专家,但必须要有科学的态度,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要善于听取专家的意见,不要对具体技术问题过多干预,要通过分析比较得出科学结论。为保证规划制定和实施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自治区政府决定成立由自治区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自治区城市规划委员会暨自治区推进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宏观指导、控制和协调作用。各地的重要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以及城市重要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必须报自治区城市规划委员会论证审定。各设市城市要尽快成立由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规划咨询委员会,重要规划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必须由规划咨询委员会评议通过后再覆行行政审批手续。各市、县人民政府还应建立城市规划公开展示制度,重要的城市规划方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成果要及时向公众公示和公布。通过城市规划的公示和公布,推行和逐步建立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制度,强化规划决策的公众参与和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推进城市规划的公开化、民主化、法制化。
要切实加强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城市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各项建设活动都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和执行城市规划。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原则。我强调的"一支笔"是必须在具备科学的"一张图"和经过专家充分论证的前提下使用,而不是由城市主要领导随意决定,这样才能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城市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不得随意下放和肢解规划审批权,确保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在这里,我还要强调一下规划的延续性问题,一个好的城市规划确定以后,必须严格执行,决不能一届政府一个规划,一个市县长一个想法,频繁改变规划势必会造成整个城市形态的杂乱无章。特别是在当前加大基础设施投资的大趋势下,更要理性地执行城市规划,更要保证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和延续性。
为加强自治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城市规划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自治区将充实和加强现有区级城市规划管理机构,加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审查、审核,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城市规划政策法规的研究等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根据国务院要求,实行下级城市规划部门的领导向上级主管部门述职制度,下级部门领导的任命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00)25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稳定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城市规划管理机构是政府重要的组成部门,各地在机构改革中,要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要求,认真研究城市规划机构设置和人员的配置,设市城市应当有相对独立的规划管理机构。
同志们,城市规划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十分重要的工作,希望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开创自治区城市规划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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