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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城镇供热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正副理事长
产生办法的说明
--协会秘书长 赵朝录--
各位代表:
我受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委托,就新疆城镇供热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正副理事长改选及产生办法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新疆城镇供热协会章程规定,协会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已到换届时间。由于协会主管单位自治区建设厅城建处的领导和人员在机关机构改革整顿中进行了全面调整,原理事单位的领导也有些变动;五年来协会会员单位从41家发展到78家,这次会议又有很多企业申请加入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亦应扩大范围。因此经协会第二届六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对协会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正副理事长进行换届选举。
二、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的产生办法
经第三届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组研究,鉴于本协会的企业分布面广,各地、州、市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多,边远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企业较少。为了协会的发展、状大,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在考虑理事单位时,既充分考虑企业的规模及在行业中的影响作用,又要适当兼顾各地区。要让那些在行业或地区有代表性,有一定影响力,关心行业发展,积极参加和支持协会工作,有一定专长,身体健康的企业领导担任理事,也要让自治区有关厅、局领导和部分地、州、市主管部门领导加入理事会。考虑到行业近几年将有较大的发展、协会会员也将进一步增加,本届理事会名额较上一届增加了5名,共36名。为了简化程序,本届理事会成员由筹备组提出推荐名单,请与会代表予以审议(推荐理事名单见附表一)。
三、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的产生办法
经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筹备组研究,考虑到常务理事会日常工作方便,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2。本届常务理事会设常务理事17名,由下列几部分人员组成。
1、企事业会员单位的常务理事由筹备组在理事中推荐,名额约占常务理事单位的2/3左右。
2、自治区各厅、局的理事,直接推荐为常务理事。
3、协会领导由协会推荐为常务理事。
经商定核实共推荐常务理事17名,请第三届理事会审议通过。(推荐名单见附表二)
四、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建设厅城建处推荐建议名单,请第三届理事会审议通过。(推荐建议名单见附表三)
以上协会第三届理事、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正副理事长的产生办法提请各位代表讨论。
二OO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表一:新疆城镇供热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推荐名单
附表二:新疆城镇供热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
附表三:新疆城镇供热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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