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高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经研究决定于举办2017年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7年4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主要内容
讲解《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2-2016)和《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应用实施指南》。
三、培训对象
(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有关人员;
(二)甲级设计企业,特级和一级房建施工总承包企业、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甲级监理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从事技术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培训由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协会具体承办,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请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报名,并将回执表(见附件2)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联 系 人:穆斯塔法
联系电话:0991-8868927(传真)
电子邮箱:289651342@qq.com
附件:1.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doc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13日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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